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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甲大學

超修申請說明與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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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修申請說明與申請單

2021.09.10

110 學年度第一學期超修申請

1.航太系學生申請超修課程如為航太系開設之課程或流體傳動科技學分學程與飛機製造學分學程所開課程,

,選課時申辦,不必另填超修申請書。(若總修習學分數達29學分,請填申請書)

2.申請書如附檔,請依修習總學分數填單: 表單分為26-28學分或29學分以上(含29學分)。

3.填妥申請書後請寄到aero@fcu.edu.tw ,系辦處理後再將申請書寄回給申請人以利辦理選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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